正在阅读:三部门联合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三部门联合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2022-03-18 11:27:04来源:交通运输部 关键词:绿色货运配送绿色配送阅读量:21044

导读: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水平,更好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实施。
  为加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水平,更好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实施。
 
  为何制定《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自2017年起持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已开展两批共46个示范工程创建,命名16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充分调动了各地发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的积极性,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加快推进配送节点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便利化通行政策、推广新能源配送车辆、创新集约化配送模式、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为进一步规范示范创建工作,优化创建程序,细化创建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制定了《管理办法》。
 
  主要有哪些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六章二十六条,包括总则、申报流程、组织实施、验收与命名、动态评估、附则。
 
  总则。阐述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创建原则,明确了示范工程创建以城市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创建周期原则上为3年。
 
  申报流程。阐述了申报主体要求和申报条件,申报城市原则上应具有一定规模、较好物流基础和政策环境,并明确了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程序、审查要点和评选流程。
 
  组织实施。明确了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备案流程、工作机制、创建任务调整要求和程序、相关支持政策,以及开展自查评估、省级督导、部级督导的跟踪督导和绩效评估等创建实施程序和工作要求。
 
  验收与命名。规范了验收申请条件和验收程序及要求。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授予“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称号;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不再享受示范工程部级相关政策,不得再以示范工程名义开展工作。
 
  动态评估。建立了自示范工程验收通过获得称号起每3年开展评估的动态评估机制,规范了评估流程和具体要求。
 
  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部门和文件实施时间。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智能制造网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智造商城:

PLC工控机嵌入式系统工业以太网工业软件金属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仓储物流环保设备化工设备分析仪器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生物识别传感器电机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更多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1271141964.qq.com
  • 联系电话0571-89719789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能制造网

抖音号:gk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智能制造网

公众号:智能制造网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智能制造网

快手ID:gkzhan2006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