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集遴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189号)和《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好推进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已印发。
为了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去年11月,住建部决定将北京市、天津市等24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3年。《工作方案》到2025年末,北京市打造5家以上智能建造领军企业,建立3个以上智能建造创新中心,建立2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建设3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建立3个以上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等,将重点建设张家湾设计小镇智能建造创新实践基地,打造通州、丰台智能建造产业集群。
从《工作方案》了解到,重点任务有完善政策体系、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创新管理机制、推动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进智能建造标准化建设等8八个方面。
其中,针对推动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工作方案》提到,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过程中推广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的应用,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和预制混凝土结构构件智能生产线,逐步建立以标准部品部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鼓励企业建立、维护基于BIM技术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明确部品部件分类及识别规则,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维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区政府);
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监管,强化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过程质量管理,推动建立部品部件信息化管控平台,推进射频识别(RFID)或二维码识别等身份识别技术应用,实现部品部件设计、生产、运输、使用的全过程质量追溯。(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后,北京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规划了三大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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