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肇庆市农业水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起施行

《肇庆市农业水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5-04-13 11:14:32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关键词:农村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阅读量:23744

导读:《肇庆市农业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5年3月25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4月8日,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肇庆市农业水污染防治条例》(下称《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据悉,《条例》于2024年12月31日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3月25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不设章节,共23条。主要规定了管理职责、分区管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种植业林业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农业水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农村水环境保护和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实现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的目标。
 
  《条例》同时规定了市、县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镇街、村(居)民委员会、农业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等主体在农业水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压实各方责任,构建系统全面的防治工作体系。围绕加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绿色养殖模式、提倡建立长期稳定的养殖场所租赁关系和养殖集中连片区域的综合整治等方面作出规定,推进精准治理、科学防控。
 
  《条例》着重从正面引导的方式,实现有效治理的立法目的,所以条例没有新设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资料来源:绿色肇庆编辑部、广东广播电视台等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

不想错过行业资讯?

订阅 智能制造网APP

一键筛选来订阅

信息更丰富

推荐产品/PRODUCT 更多
智造商城:

PLC工控机嵌入式系统工业以太网工业软件金属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工程机械仓储物流环保设备化工设备分析仪器工业机器人3D打印设备生物识别传感器电机电线电缆输配电设备电子元器件更多

我要投稿
  •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1271141964.qq.com
  • 联系电话0571-89719789
工业4.0时代智能制造领域“互联网+”服务平台
智能制造网APP

功能丰富 实时交流

智能制造网小程序

订阅获取更多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抖音

智能制造网

抖音号:gkzhan

打开抖音 搜索页扫一扫

视频号

智能制造网

公众号:智能制造网

打开微信扫码关注视频号

快手

智能制造网

快手ID:gkzhan2006

打开快手 扫一扫关注
意见反馈
我要投稿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