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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全国首个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 助力零碳园区建设

2025-10-16 09:06:38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碳排放数据采集阅读量:8494

导读:指南适用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各类开发区,标准按“行政管辖 核算目的”灵活界定核算边界,覆盖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废弃物处理、电热间接排放等核心领域,并设置农业、林业排放豁免条件,兼顾实用性与科学性。
  江苏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量均居全国第一。工业园区是碳排放的主要集中区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牵住的“牛鼻子”。为规范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工作,近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申请立项、省工程咨询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和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起草的《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DB32/T 5192-2025)江苏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自2025年10月10日起实施。
 
  该指南是国内首个省级层面针对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的地方标准,填补了园区层面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的空白,为园区碳排放核算划定“统一标尺”:明确核算边界,解决“一园多区”核算模糊问题;明确操作路径,建立“边界界定—数据采集—因子选用—结果核验”四步流程;明确质量管控要求,建立数据溯源档案,确保核算结果可追溯。
 
  指南适用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各类开发区,标准按“行政管辖+核算目的”灵活界定核算边界,覆盖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废弃物处理、电热间接排放等核心领域,并设置农业、林业排放豁免条件,兼顾实用性与科学性;数据统计范围覆盖园区内工业、农业、服务业、生活源等全部经济活动,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7种温室气体。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园区可根据自身发展阶段、数据基础和管理需求,灵活选择核算边界和应用方式。核算结果可用于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编制、零碳园区建设试点申报与评估、园区ESG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园区碳减排路径制定与效果评估等工作。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指南宣贯培训,以精准核算赋能碳达峰试点和零碳园区建设,为江苏“双碳”目标实现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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