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泉州市抢抓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按照“抓龙头、铸链条、植产业”的思路,逐步建成集成电路、光芯片、射频芯片、高端光电、特种材料五条产业链的产业发展格局。虽然泉州市半导体产业取得快速长足发展,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但发展过程中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突出问题逐步显现,为全面提升半导体产业人才的吸引力,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为加强半导体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集聚半导体“专精尖缺”人才,推动泉州市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政策文件基础上,结合泉州市半导体产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三、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在泉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纳税且信用记录良好,在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包括EDA工具、逻辑电路、存储器、光通讯、特色工艺半导体、宽禁带半导体、Mini/Micro LED、OLED、激光器及激光装备、激光显示等)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与材料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研发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主要内容
本《措施》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政办〔2021〕29号)政策基础上,结合泉州市半导体产业发展和人才工作实际,按照提标扩面及新增项目思路,从五个方面六条措施加大半导体人才引进力度。
(一)支持高端创业团队来泉落地
1.对高端创业团队项目进行“一事一议”扶持,吸引一流团队携带优质项目来泉落地;
(二)提高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力度。
2. 在泉政办〔2021〕29号文件原有经费渠道享受购房补助的基础上,对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购房补助,分别再给予提高2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在泉政办〔2021〕29号文件原有经费渠道享受租金补贴的基础上,对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租金补贴,按面积标准乘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0.5倍再给予提高。
(三)支持企业柔性引进高端人才。
4.对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柔性新引进年度报酬在60万元及以上,且在泉工作累计不少于60天的境内外知名专家,按企业实际支付该专家计缴所得税劳务报酬总额的10%,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引才补助,每家用人单位每年柔性引才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助力企业突破关键技术难关,实现人才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
(四)提高基础性人才优惠力度。
5.鼓励各县(市、区)出台对半导体产业人才更具吸引力的政策。
(五)升级子女教育服务。
6.对就职于泉州市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企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其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五、其他事项
1.本措施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择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2.人才购房补助、租房补贴按泉政办〔2021〕29号文件明确的政策兑现渠道执行;高端创业团队落地、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由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进行兑现。
3.本《措施》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半导体产业人才引进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6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半导体产业人才引进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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