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开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具有浙江特色的开源生态体系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开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开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数据局
2026年6月25日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开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源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浙江省开源体系建设,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开源生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应用牵引、创新驱动、生态培育、安全可控,构建自主开源体系,释放开源发展潜能,为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到2027年,初步形成开源基础设施健全、开源项目成果丰硕、开源赋能千行百业的开源发展体系,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源社区1-2个,建设全国知名的开源社区3-4个,打造高水平开源研究机构2家以上,形成高质量开源项目50个以上,培育开源创新企业150家以上,打造开源应用标杆100个以上,成为全国领先的开源体系建设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开源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高质量开源组织。支持成立开源领域联盟,共建开源生态。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开源研究机构,提升技术研究、项目孵化、产业支撑等水平。到2027年,打造高水平开源研究机构2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地方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2.打造高水平开源社区。聚焦人工智能、人形
机器人、智能驾驶、工业软件、芯片设计等领域培育开源社区,鼓励开源社区面向全球提供服务。建立社区贡献评价和鼓励机制,完善开源社区知识产权规则,提升开源项目质量和社区活力。到2027年,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源社区1-2个,建设全国知名的开源社区3-4个。(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3.提升开源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开源代码托管检测、关键开源组件备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源服务机构提供开源合规咨询、开源评测、安全防护、商业模式打造等服务。鼓励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牵头制定开源许可协议,推进开源标准建设。健全开源代码安全审查机制,提升重点行业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源漏洞防范能力。开展软件物料清单(SBOM)标准的贯彻应用、合作研发、成果共享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二)推动开源引领产业创新
1.推进开源软件壮大。加强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发工具、中间件等开源基础软件研发和应用,形成一批具备基础性、引领性的技术创新成果。聚焦工业软件、元宇宙、区块链、人工智能、类脑计算等新兴赛道领域,推动开源软件加速落地。支持软件企业充分利用开源项目快速构建软件产品体系。(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2.推动硬件资源开放。突破机器人、无人机、自动驾驶等核心部件的模块化开发技术,支持建立基于开放架构的硬件开发平台,推动设计文件、工艺参数、物料清单、测试数据等要素开源共享。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加快基于RISC-V等精简指令集架构的芯片研发,实行软硬件同步设计、同步研发、同步实施。(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支持数据开放共享。支持工业、交通、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行业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加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面向开源社区提供开放的公共数据。探索建设城市级、行业级、企业级可信数据空间,促进数据开源开放和共享协作。(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人工智能开源创新
1.做大做强人工智能开源社区。支持打造人工智能开源技术社区,引导开源模型和工具入驻开源社区,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训练框架、开发示例、数据集、测试工具和开源代码。加大模型开源生态培育力度,支持开源社区发布开源模型、提供模型服务、开展模型智能体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2.加大人工智能模型开源供给。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重点在视觉智能、工业制造、智慧医疗、智慧金融、电商零售、游戏文创、生物医药等领域,做精做强一批垂直领域专用模型,支持模型项目开源开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四)加快开源应用融合发展
1.强化开源赋能制造业发展。聚焦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需求,推进工业软件、工业大模型等开源技术应用,打造一批典型开源应用场景。探索合成生物、人形机器人、元宇宙、低空经济、自动驾驶等未来产业领域开源应用。推动新技术验证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试平台、质量基础设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开放共享,推进“基础设施+数据服务+场景运营”一体化发展。到2027年,培育40个以上开源赋能制造业应用标杆。(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2.推进服务业开源技术应用。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引入开源代码、开源组件、开源软件和基于开源技术的云服务。推动开源软硬件技术赋能智能港口、智能航道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建设。加速开源技术在智能药品管理、智慧病房和医疗数据共享平台等医疗行业中的应用。利用开源技术推动精准教学和教育资源的共享。到2027年,培育30个以上开源赋能服务业应用标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
3.推动开源鸿蒙创新应用。推进开源鸿蒙原生应用开发与适配,加快开源鸿蒙应用推广,提升系统活跃度和用户规模。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开源鸿蒙平台,在未来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等重点工作中推进开源鸿蒙与工业设备融合应用。到2027年,培育30个以上开源鸿蒙应用标杆。(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数据局)
(五)推动开源主体培育壮大
1.培育开源项目。引导开源社区培育具有技术先进性和生态竞争优势的开源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发开源软件项目。发布开源项目白名单,强化对白名单项目金融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双重许可模式、开放核心模式、定制化服务模式、云服务模式等探索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到2027年,形成高质量开源项目5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2.引育开源企业。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将开源纳入发展战略,设立开源管理办公室。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开源商业化企业,建立重点开源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捐赠开源项目或参与国际国内优质开源项目开发。到2027年,培育开源创新企业15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3.建设开源园区。支持开源宁波(NBopen)城市级社区、温州开源鸿蒙小镇、“魔搭社区”(杭州)开发者中心等载体建设,构建“线上开源社区+线下开源园区”发展模式。探索园区内部有限开源机制,推动软硬件资源开放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开源园区创建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宇)、软件名园等。到2027年,打造5个以上开源产业园。(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促进开源生态开放繁荣
1.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丰富基础教育开源教学资源,增强青少年学习开源知识、参与开源实践的意识。支持职业学校培养具备开源技能和素养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开源软件相关课程,加快开源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校企合作建设开源软件人才实训基地,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开源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开源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将开源贡献纳入高校教师职称评聘、人才职称评定、企业职工考核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
2.加强开源文化宣传推广。组织开展浙江省“浙里源生态”开源软件深度行系列对接活动,鼓励校企对接开展“校源行”“开源之夏”“源来在浙里”等活动,营造有利于开源发展的良好氛围。争取开放原子全球开源峰会等标志性活动落地浙江,支持在“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设立开源赛道。到2027年,力争全省开源系列活动不少于100场。(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3.深化开源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与知名国际开源组织、产业联盟等建立沟通与合作渠道,推动项目全球商业化。积极参与国际开源会议,依托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资源展示开源创新成果。鼓励优质开源项目走出去,面向金砖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依法依规推进开源软件、开放硬件、共享数据、开放模型、开放标准、开放内容等产品和服务出海,助力服务贸易发展壮大。(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
三、支撑政策
统筹用好省级层面现有相关政策,重点支持开源社区建设、开源技术攻关、开源人才培养等。探索制定开源体系专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开源标准制定、开源应用项目、开源模型供给、开源产业园建设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用好现有Token券、算力券、数据券等政策,对企业在开源模型、开源数据、开源算力、国产操作系统应用适配等方面的贡献,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国际级开源组织在浙江落地,鼓励地方对其设立的开源平台给予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开源项目申报“首版次软件”“双尖双领”“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项目”等政策认定。落实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开展对符合条件的开源产品和服务的采购。
四、保障措施
建立经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数据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各地政府将开源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政策举措等,全力支持开源体系建设。成立开源体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省开源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加大开源技术、产品和典型场景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营造有利于开源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
本方案自2026年7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