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云计算便函〔2022〕91号
各设区市经信局、宁波市通信管理局:
为加快5G全连接工厂建设,根据信通院《关于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计划建设、已在规划设计、建设中、建设完成”等不同实施阶段,“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不同层次的5G全连接工厂项目。
二、工作流程
(一)请各市经信局、宁波市通信管理局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5G全连接工厂项目建设单位填报《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
(二)请各市经信局、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填写《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10月14日下班前,将《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汇总表》与《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信息表》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请在省经信厅门户网站文件通知一栏进行下载填报。
(三)请各市经信局、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做好本地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建设情况的动态跟踪工作。
三、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赵文静,电话0571-87057420,邮箱zhaowj@zjjxw.gov.cn。
省通信管理局 方舟正,电话0571-87012151,邮箱wac@zca.gov.cn。
附件:
附件1: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2:5G全连接工厂“种子”项目汇总表.xls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