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需要重新投档的产品
根据《关于《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的公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58号公告),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需要重新投档的产品如下:
1、犁。分档:单体幅宽45cm及以上,3铧及以上翻转犁;
2、旋耕机。分档:2m及以上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3、微型耕耘机;
4、侧深施肥装置;
5、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分档:0-5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50L及以上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6、谷物联合收割机。分档:3—4kg/s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包含4kg/s及以上自走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6kg/s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包含6kg/s及以上自走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全喂入);6kg/s及以上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7、叶类采收机。分档:电动采茶机;
8、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
9、孵化机。分档:10000-30000枚孵化机;30000-50000枚孵化机;
10、普通型增氧机。电机动力<0.75kW的自动申请封闭补贴;
11、谷物(粮食)干燥机(
烘干机)。分档:批处理量1—4t循环式谷物烘干机;
12、薯类收获机;
13、大豆收获机;
14、单粒(精密)播种机;
15、新增产品以及其他有变化的产品。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智能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智能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智能制造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9719789;邮箱:1271141964@qq.com。